《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活动工作总结3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活动工作总结3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活动工作总结篇1

  作为一名派驻干部,我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学习中强化自我监督意识,提升自我革命勇气,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始终坚守忠诚底色,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聚焦人民健康、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医保资金安全等方面,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内涵。擦亮担当成色,精准把握执纪执法“两把尺子”,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做好执纪执法能手、当好领导参谋助手;坚守为民本色,靶向纠治医疗卫生领域隐形变异红包“回扣”、欺诈骗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活动工作总结篇2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机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我们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审批程序,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在推进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条例》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全面规范,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檀坤华要求,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形成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生动局面。

  一是在学深学透上作表率。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工作实际学,做到学懂学通文件精髓、精准理解主旨要义;注重广泛宣传,抓好集中宣讲,让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内容要求尽知尽晓。

  二是在对标对表上走在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掌握运用《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更好服务和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自省自警上下功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约束,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活动工作总结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是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战略思想、同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同落实党章对纪检机关的规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任务完成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要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内容。《条例》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要逐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抓紧抓实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推动全系统特别是新任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准确运用。

  要贯通学习贯彻《条例》和其他纪检监察法规。这些年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一批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树立系统思维,把《条例》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促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比如,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比如,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方式,督促推动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等。把这些理念和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制度的高度,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条例》综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经验、重要成果、重要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提高执行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同时要督促推动全系统抓好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实在在抓好落实,努力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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